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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味”作为中国文论的一个重要范畴,涉及范围包括文学、美学、绘画、书法、音乐、建筑、戏曲、影视等领域。历经千载,从先秦、魏晋、唐宋至明清,“韵味”已成为评判艺术价值的重要标准之一。“灵韵”(Aura)在本雅明的作品中多次出现,因在汉语里没有对应的翻译,我们今天可将它译为:光晕、气韵、意韵、光环等。“韵味”与“灵韵”,作为东西方文论的重要概念,在诸多方面极具相似之处。在传统文化语境中产生的“韵味”与“灵韵”,深受东西方古典文化的熏陶。同其它审美范畴一样,二者有其自身的文化个性、审美特征。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大量的商业作品走入大众视野,艺术曾经赖以生存的传统文化、经典法则、传播媒介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高雅、经典、崇高、回味无穷等词汇的解体与颠覆都在昭示着“韵味”、“灵韵”的渐行渐远,二者在社会疯狂的商业价值追逐过程中,渐渐淡出人们的审美领域。本文的主旨即在中西文化的大背景下,对“韵味”与“灵韵”的产生及发展状况进行梳理,并在中西文化对比中,分析“韵味”与“灵韵”的独特魅力。最后,结合当代的文学作品、影视剧作品,探究传统“韵味”与“灵韵”消逝的原因,从而引发观者对当下艺术进行重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