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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四大部分对如何在公司法的视野内合理规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与分析。第一章分析研究了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基本理论问题,首先运用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对比分析了世界各国、各地区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法律定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次分析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特征及分类,以便从不同角度分析和掌握关联交易的本质。第二章分析了公司法规制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指出由于没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公司高管等“内部人”可能利用关联交易掏空公司,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如果不及时予以规范、规制,必将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从而导致资本市场性质的异化。第三章比较研究了英美法系的美国和大陆法系的德国对关联交易规制的立法经验,以求利用他山之石,攻中国之玉,为解决中国的关联交易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第四章对现行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规制状况进行了评价,指出虽然新公司法虽然在关联交易的规制方面取得了质的飞跃,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