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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决虽然是一种典型的法律文书,但是并不排斥对道德话语的使用。在当代中国语境中,道德话语在判决书说理过程中承担了以回应道德主张和诉求、对判决结果合理性进行证明以及对当事人及社会公众进行说服为核心的"辅助说理"功能。但是由于对此种功能的内涵及其实现方式缺乏清晰的认知,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以道德话语代替法律话语、以道德话语否定法律话语、以道德话语进行道德教化等使用误区。对此,有必要合理确定道德话语的使用范围、明确法律话语与道德话语的主从关系、加强对道德话语的理性论证,以使其功能获得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