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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2日,上海检验检疫局下属浦东检验检疫局对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公司")未经检验擅自加工装配3.3万台、363万美元进口成套手机散件的行为,依据<商检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以150.46万元(货物总值的5%)的罚款.自处罚决定书发出后,浦东检验检疫局多次催缴,以及上海检验检疫局行政复议,人民法院判决,中电公司仍无视法律,不履行法定缴款义务,至今仍不向指定收缴银行交纳罚款.目前,中电公司为逃避高额滞纳金,在一审败诉后,又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