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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劳动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劳动经济领域新情况的不断出现,劳动统计调查范围受到局限、实行全面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压力加大、现行统计报表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急需改革劳动统计报表制度方案、完善劳动统计指标体系、扩大劳动统计范围、改革劳动统计调查方式、建立全面报表制度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并加快统计队伍建设,尽快提高劳动统计现代技术运用水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全面准确反映中国劳动情况。
关键词:劳动统计 调查范围 方式 报表制度 改革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0-0125-03
劳动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开始建立到现在,它基本上是保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的全面调查统计报表方法。随着劳动经济领域新情况的不断出现,其在内容、范围、方法和报送时间上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将福田区劳动工资统计制度下的日常统计结果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相关数据进行比较,不难发现其局限性,并就此进行探讨。
一、劳动统计的现状
(一)现行劳动统计制度
1.建立劳动统计制度的主要目的。中国现行劳动统计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有关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构成、单位从业人员的变动和行业、经济类型分布以及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依据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可靠依据。
2.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等,包括当年年度报表及次年季度报表。
3.劳动统计的综合范围:“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当前劳动统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劳动统计调查范围受到局限,其占全区法人单位的比重不断下降。随着企业改制力度不断加大,使得大批企业脱离了劳动统计覆盖范围;而不断增加的私营企业又不属于劳动统计范围。因此出现经济越发展,劳动统计填报单位所占比例却不断下降的现象。
现行劳动统计综合报表的统计范围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但私营与个体经济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末福田区企业法人主要集中在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法人单位数占全区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为74.9%(见表1)[1]。
表1 2004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福田区企业法人单位
2004年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0 176个、个体户41 885户,而纳入劳动统计年报的单位却只有2 028个,所占比例仅为10.05%(见表2)[1]。
受统计范围的限制,现有的劳动统计数据已不能全面、准确和客观地反映全社会劳动者的就业、流动状况和劳动者报酬情况。
2.劳动统计单位绝对数量多,实行全面定期的统计报表制度压力越来越大。全面定期的统计报表制度是为了适应中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而建立起来的,它曾是中国统计调查的基础,起过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单位总量不断增加,劳动统计的单位数虽然所占比例越来越低,但其绝对量却不断增加。2000年,全区劳动统计年报的单位数不足1 000个,经济普查年后的2005年,其统计对象增加到近3 000个,五年间增加了2倍。
3.现行统计报表提供给社会的有用指标不足。现行劳动统计综合年报表主要由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情况及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三部分组成。基层单位填报的指标共计61个,其中单位从业人员年末人数、平均人数等指标25个,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指标17个,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标19个。但其实用性和灵活性却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不能较好地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社会劳动就业和失业态势。
4.综合定期报表上报的时间太早,影响数据质量。基层单位的上报时间一般在当季末,但很多企业的工资是在每个月的月底发放,统计员在填报报表时,只能采取“统计加估计”的办法,人为地推算一个月的工资填报,增加了数据质量的不准确性因素。
二、关于劳动统计改革的思考
1.改革劳动统计报表制度方案,扩大劳动统计范围。劳动统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扩大劳动统计调查范围,使其覆盖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和单位。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破城乡地域、所有制形式和职工身份的限制,制定全面反映各类企业和单位职工就业、流动和工资收入情况的劳动统计指标体系。
2.改革劳动统计调查方式,建立全面报表制度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式。一是建立全面报表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制度。结合现行专业报表制度,以各专业统计年报确定的单位名录库为劳动统计的全面调查对象,对在各行业中占相当比例的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的单位进行全面调查。行政机关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则直接从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的行政记录中取得。对其余单位实行抽样调查,并结合单位(个体户)数进行推算。全面报表周期仍为每季报送,抽样调查可半年进行一次。二是依靠各专业统计渠道,在现有专业统计报表中增加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两个指标,尝试建立元数据库,实现多个专业数据共享的目标。三是定期开展劳动力抽样调查以及与劳动、人事部门共同合作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调查等。
3.完善劳动统计指标体系,增加满足社会所需的实用性指标。劳动统计应当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提高统计服务职能需要的更加灵活的劳动统计指标体系,调整更新劳动统计基层报表的调查指标内容。针对劳动力就业、失业问题,可增加其统计调查监测指标内容。如增加下岗失业人数及劳动岗位空缺等情况,以弥补劳动统计信息量的不足。
4.尽快提高劳动统计现代技术运用水平。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和推广劳动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实用、快捷、方便的网上直报系统一方面可以减少报表报送的中间环节,另一方面可以减少统计工作人员录入报表的时间,通过系统中的审核程序和自定义查询功能还可以减少很多原始错误,实现边报边审。
参考文献:
[1]深圳市福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年鉴[K];2004年福田区劳动统计年报[Z].[责任编辑 陈丹丹]
关键词:劳动统计 调查范围 方式 报表制度 改革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0-0125-03
劳动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开始建立到现在,它基本上是保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的全面调查统计报表方法。随着劳动经济领域新情况的不断出现,其在内容、范围、方法和报送时间上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将福田区劳动工资统计制度下的日常统计结果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相关数据进行比较,不难发现其局限性,并就此进行探讨。
一、劳动统计的现状
(一)现行劳动统计制度
1.建立劳动统计制度的主要目的。中国现行劳动统计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有关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构成、单位从业人员的变动和行业、经济类型分布以及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依据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可靠依据。
2.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等,包括当年年度报表及次年季度报表。
3.劳动统计的综合范围:“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当前劳动统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劳动统计调查范围受到局限,其占全区法人单位的比重不断下降。随着企业改制力度不断加大,使得大批企业脱离了劳动统计覆盖范围;而不断增加的私营企业又不属于劳动统计范围。因此出现经济越发展,劳动统计填报单位所占比例却不断下降的现象。
现行劳动统计综合报表的统计范围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但私营与个体经济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末福田区企业法人主要集中在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法人单位数占全区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为74.9%(见表1)[1]。
表1 2004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福田区企业法人单位
2004年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0 176个、个体户41 885户,而纳入劳动统计年报的单位却只有2 028个,所占比例仅为10.05%(见表2)[1]。
受统计范围的限制,现有的劳动统计数据已不能全面、准确和客观地反映全社会劳动者的就业、流动状况和劳动者报酬情况。
2.劳动统计单位绝对数量多,实行全面定期的统计报表制度压力越来越大。全面定期的统计报表制度是为了适应中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而建立起来的,它曾是中国统计调查的基础,起过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单位总量不断增加,劳动统计的单位数虽然所占比例越来越低,但其绝对量却不断增加。2000年,全区劳动统计年报的单位数不足1 000个,经济普查年后的2005年,其统计对象增加到近3 000个,五年间增加了2倍。
3.现行统计报表提供给社会的有用指标不足。现行劳动统计综合年报表主要由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情况及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三部分组成。基层单位填报的指标共计61个,其中单位从业人员年末人数、平均人数等指标25个,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指标17个,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标19个。但其实用性和灵活性却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不能较好地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社会劳动就业和失业态势。
4.综合定期报表上报的时间太早,影响数据质量。基层单位的上报时间一般在当季末,但很多企业的工资是在每个月的月底发放,统计员在填报报表时,只能采取“统计加估计”的办法,人为地推算一个月的工资填报,增加了数据质量的不准确性因素。
二、关于劳动统计改革的思考
1.改革劳动统计报表制度方案,扩大劳动统计范围。劳动统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扩大劳动统计调查范围,使其覆盖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和单位。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破城乡地域、所有制形式和职工身份的限制,制定全面反映各类企业和单位职工就业、流动和工资收入情况的劳动统计指标体系。
2.改革劳动统计调查方式,建立全面报表制度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式。一是建立全面报表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制度。结合现行专业报表制度,以各专业统计年报确定的单位名录库为劳动统计的全面调查对象,对在各行业中占相当比例的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的单位进行全面调查。行政机关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则直接从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的行政记录中取得。对其余单位实行抽样调查,并结合单位(个体户)数进行推算。全面报表周期仍为每季报送,抽样调查可半年进行一次。二是依靠各专业统计渠道,在现有专业统计报表中增加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两个指标,尝试建立元数据库,实现多个专业数据共享的目标。三是定期开展劳动力抽样调查以及与劳动、人事部门共同合作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调查等。
3.完善劳动统计指标体系,增加满足社会所需的实用性指标。劳动统计应当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提高统计服务职能需要的更加灵活的劳动统计指标体系,调整更新劳动统计基层报表的调查指标内容。针对劳动力就业、失业问题,可增加其统计调查监测指标内容。如增加下岗失业人数及劳动岗位空缺等情况,以弥补劳动统计信息量的不足。
4.尽快提高劳动统计现代技术运用水平。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和推广劳动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实用、快捷、方便的网上直报系统一方面可以减少报表报送的中间环节,另一方面可以减少统计工作人员录入报表的时间,通过系统中的审核程序和自定义查询功能还可以减少很多原始错误,实现边报边审。
参考文献:
[1]深圳市福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年鉴[K];2004年福田区劳动统计年报[Z].[责任编辑 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