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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在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的基础上,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时效性导向.其中“县域”和“县城”作为高频词,多次出现在文件中,成为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聚焦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