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解释学看新《商标法》《广告法》立法

来源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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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执法实践中,对于新《商标法》《广告法》规定当事人“X年内有Y次以上违法行为”的法定从重处罚条款中“以上”是否包含本数(Y次),存在两种截然相反却又均能自圆其说的理解。以法律解释学为视角,通过运用法律解释方法中的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进行分析,上述条款中“以上”应以解释成包含本数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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