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导言(一)语言游戏和语境选择:本文目的和方法“公班衙”和“公司”为英文“company”或者为荷兰文“Compagnie”一词的中文翻译,这是诸多中文文献的共识。然而,与制度有关而值得进一步探究的问题是:在19世纪中期之前,“公班衙”、“公司”主要是英国东印度公司(以下简称EIC)的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