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线性”思维杜绝法不责众

来源 :致富天地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dayidaa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不责众是法治观念落后、法治意识淡薄的产物,一旦法“不责众”,这种行为就会在群众中相互“传染”,进而引发“破窗效应”,它不仅放纵违法行为,也亵渎了法律尊严。法治社会应坚决杜绝法不责众,只要违法犯罪,就该受到法律惩处。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