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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21年\"荷花奖\"舞蹈比赛为观察对象,围绕其中折射出的中国现代舞和当代舞的概念与命名问题进行探讨。首先,就舞种的发生时间探讨两者在概念和事实两个层面与\"原生概念\"之间的区别,进而指出近年来中国当代舞编创主体的\"消解\"现象及其与现实题材舞蹈的相同之处。其次,从编创者思维出发,分析比赛中以创作者自我体认进行舞种认定带来的模糊现象,提出独立思想、现代舞编创原理与编创价值之于现代舞创作的要义。最后,结合\"舞蹈明星\"\"现代舞人\"\"先锋者\"等多种身份,从舞者资质、作品选择等方面探讨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