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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区单元边界为界线,将水位动态法中地下水位变幅作为指标,基于地下水控制性临界水位,利用近10年典型站的地下水埋深监测数据,将全市11个县在地下水功能区划分的基础上,划分地下水“红黄蓝”水资源管理分区。为衡水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及制定地下水保护政策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科学依据,从而更有效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