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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依法行政,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八不批”先进管理模式,被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推广。石林县局连续7年荣获昆明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连续3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5年被评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整顿先进单位”,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和奖励。2005年,石林县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