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例1:王长兵等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生产、销售“假白酒”案件(一)简要案情 2002年.被告人王长兵开始用食用酒精掺入自来水、苞谷酒、甜蜜素等原料勾兑白酒冒充苞谷酒销售牟利。2009年3月15日上午,王长兵安排其雇员覃长江、唐永锋驾车到宜都市“杨老板”(杨大连)处购买酒精。当日17时许,覃长江、唐永锋来到杨永兵经营的宜都市聚能日化经营部.以2100元/吨的价格购买工业酒精(甲醇)3.7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