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出质股权的度量衡:股东出资额,抑或股权比例

来源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hhdgc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法律性质看,出质股权是股权,而非物权.从资产负债表来看,出质股权指向会计恒等式中的股东权益.从持股比例的度量功能看,质权人原则上依持股的类别和比例行使股权质权.股东出资额并非股权质押的最高担保责任限额.公司登记机关将出质股权数额登记为出质股东出资额存在诸多历史成因.股权质押登记格式文本的设计失灵主要源于《公司法》制度设计盲区.鉴于现行股权质押登记模版中的“出质股权的数额”易滋歧义,建议《公司法》明确规定股权质押的核心登记信息:出质股东姓名(名称);目标公司名称;出质股权对应的股权类别和持股比例;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出质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其在注册资本总额中的比例;出质股东和其他股东各自实缴的出资额.为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债权人对出质股权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建议公司登记簿和企信网实现24小时全天候、360度全方位、实时共享、互联互通和无缝对接,构建全国统一的股权质押登记信息公示平台.即使在《公司法》修改之前,被记载为“出质股权的数额”的股东出资额也仅应被解释为计算出质股权在公司股权结构中所占股权比例的重要参数之一.出质股权的最佳度量衡是股权类别和持股比例,舍此无他.
其他文献
单位犯罪是刑事政策的产物,单位犯罪的发展同样受变动不居的刑事政策掣肘.晚近以来,单位犯罪的刑事政策正在转型,其重要标志就是司法机关正在实践作为现阶段应对单位犯罪重要制度的企业合规改革,体现的是国家与企业对单位犯罪的合力“共治”,与此相连的是单位犯罪处罚制度也正在悄然发生变革.但在单位犯罪的刑事政策转型中也蕴藏着立法与司法相互抵牾的风险,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制功能被刑事政策弱化或者消解.理性的单位犯罪刑事政策目标是,司法既不能对单位犯罪无原则和无章法地退让,一味从宽,乃至虚置立法;也不能一味从严,不能一棍子打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始终贯穿着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历史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应对历史虚无主义挑战的必然要求.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是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必修课,是深刻认识和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改革开放为什么灵、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的坚实根基,对深刻理解和把握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的爱国主义本质至关重要.学习“四史”,培育爱国情、强国志,要坚持学习历史和坚定信仰相统一,坚持思维培养与理论学习相统一,坚持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相统一
从实践、生存、生活三个层次理解人类共同价值的生成逻辑,是深刻把握共同价值的重要基点.人类实践的广度、深度以及复杂性的加剧,使得实践在改造对象性活动中形成“全球性”客体和同一性,必然催生人的共同需要和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和共同利益催生共同价值,这是基于实践活动的生成逻辑;人类生存的复杂交互性、生存的无边界性以及面临的诸多全球性生存危机要求构建共同秩序,这是基于生存际遇的必然逻辑;人的生活方式多样化、虚拟化以及人的生活异化之域要求构建共同规则,这是基于回归真实生活的衍生逻辑.探索人类共同价值的生成逻辑,有利于科
2018年先后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得以法治化.但是,作为最高监察机关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并未被明确赋予制定监察法规的法定职权.由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监察法》贯彻落实的客观需要,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定》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制定监察法规.在国家监察委员会获得监察法规制定权的背景下,监察法规的法律位阶便成了一个亟待明确的问题.通过借鉴行政法规的划分理论,对监察法规进行类型化,将其区分为职权性监察法规、授权性监察法规和执行性监察法规,进而准确
数字货币按照发行信用分为央行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前者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化形态的法定货币,后者是以私人信用为支持的数字化代币.央行数字货币与央行发行的纸币、硬币具有同等法定清偿地位,在法律和监管属性上也相同.可转换性是触发虚拟货币三大金融属性(投资、货币和价值转移)的前提,金融监管意义上的虚拟货币仅限于可转换式虚拟货币,也即可以与法定货币、其他虚拟货币进行双向兑换的虚拟货币.相反,不可转换的虚拟货币,仅是特定封闭空间中可以用于交换使用价值的商品.是否采用非对称加密技术仅是技术特征,并非监管本质.应当从发行
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的生活和精神世界,并通过内化为精神追求而更好地达成外化为实际行动的关键一环,就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不同群体的精神世界.从形成过程看,群体精神是过去事、物在群体社会意识中的历史积淀,更是群体记忆被现实事、物所唤醒的当下状态,是群体记忆在人们的心理和意识中的时代反映.因此,它能够通过回应不同时代群体的根本任务和精神需求而不断生发出新的内涵和要求,并成为一个发展着的、与时俱进的精神传统和精神体系,规约群体的精神追求,达成形塑某个群体特质和形象的重要作用,这就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核
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挖掘墨家劳动价值观中的“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俭节则昌,淫佚则亡”“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等思想的精华,对于新时代倡导尊重劳动、敬畏劳动和崇尚劳动的社会主义劳动价值理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平等劳动的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诉求,以及努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6月28日,我省的全国、省、市、区、镇五级人大代表60多人赴福州市盲校,开展“庆华诞、颂党恩、跟党走”主题活动,与师生们共同庆祝建党10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雷春美,全国人大代表张广敏、叶双瑜等参加活动.
期刊
在监察体制改革逐步深化背景下,证据收集活动对监察委准确高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性凸显,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衔接中的证据排除适用也是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之一.比较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立法,调查活动与侦查活动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立法模式存在明显差异.非法证据排除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规则立法,规则严格法定、发挥监督、制裁和保障功能是其在当前刑事司法中的特点.但审视监察法的证据规定,不仅立法内容偏少,而且存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范围模糊、权力行使与责任承担不够清晰、内部监督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比较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
【关键词】中央人才工作会议 新时代 人才强国 人才中心 战略布局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2021年9月27日至28日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提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本次会议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