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权建设法治化新探——以“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为观察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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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前“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背景下,地方政权建设法治化有三个重要问题,即省、市、县三级地方政权的法律定位、地方政权的合理界分,以及实现地方政权及建置的法治化。为促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成功,地方政权应当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实现市县分治,且市应当对县的经济发展起到带动和协调作用;二是需要将地级市的权力进行合理下放;三是需要通过修宪和制定《行政区划法》等方式,实现地方政权尤其是地级市政权及其建置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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