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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易发多发领域。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0]4号),达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推行代理服务制的意见》(达市府发〔2010〕37号),近年来,我县进行了“三资”管理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