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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目标, 是司法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我国积极推动司法改革, 大力推行司法公开并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在司法公开中也暴露出一系列侵犯公民隐私权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不够完善、 庭审旁听人员泄露权利人隐私、 新闻媒体报道不够规范、 隐私权受到侵犯的救济机制未能建立等.我国应进一步完善上述问题, 在司法公开与隐私保护中寻求一个动态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