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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保健最早出现在美国,1987年由Minnesota大学药学院的Hepler和Strand教授首先提出了'Pharmaceutical Care'的概念[1].在我国,'Pharmaceutical Care'有多种译法,如药学保健、药学监护、药疗保健、药疗服务等.本文为叙述方便,使用'药学保健'的概念.它是指医院的医药部门及医药工作者(通常是药师)为疾病患者提供负责的药物治疗,目的在于实现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的肯定结果.这些结果包括:(1)治愈疾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