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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刑法和我国大陆地区刑法分属于两大不同的法系,分别呈现出判例法和成文法的不同特点,二者在法律原则的选择上也各不相同,当然,此二者在司法实践当中也各自呈现出判例法和成文法运用过程中的不同缺陷。然而作为刑法的适用,其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及良好法秩序的实现,所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旨在通过对香港刑法中遵循先例原则法治价值的分析来思考我国大陆地区在适用法律上应该借鉴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