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温某某均系哈尔滨人,是流窜作案专吃铁路“大轮”的贼。二人相识较早,2001年春节后又与孙某相识。3月份,胡、温二人以欲在静海、唐官屯、青县联系开饭馆为借口,和孙某乘坐火车往返于上述车站之间,伺机盗窃。3月19日,三人由唐官屯火车站窜上天津西至石家庄的4425次旅客列车,胡某某在2号车厢盗窃旅客赵某某2700元人民币后,在青县火车站下车逃窜。3月21日三人由青县火车站窜上德州至北京的4402次旅客列车,温某某在5号车厢盗窃旅客张某某人民币2200元后,在唐官屯火车站下车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