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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污染危机治理考量着政府的危机治理能力,反映社会在共治方面的绩效。危机治理理论和责任型政府危机治理角色定位是本文立论的理论基础;目前长江江苏水域污染危机治理还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有:污染危机治理缺乏制度保障、政府的强制性应急职责不清、危机防控责任界定不清等;建立以责任型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多元共治为主要特征的长江水域污染事故危机治理体系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