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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奥运会举办国(美国、日本、韩国)后奥运竞技体育体制变化进行分析,然后从我国竞技体育体制管理模式、人才培养体制、投资主体和运行模式以及法律法规环境等方面对后奥运我国竞技体育体制的改革进行了研究。结果认为:后奥运我国竞技体育的管理模式由政府管理型向政府与体育协会合作型发展;加快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的改革;实现竞技体育由国家投资到市场化运作的转变,进一步开发、完善竞技体育的竞赛市场;进一步完善我国竞技体育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