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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贫困的解决和相对贫困的长期存在,意味着扶贫领域“微腐败”的研究不仅依然必要,而且具有长远意义.扶贫领域“微腐败”的发生机理可从思想认识、制度设计、现实基础、文化认同四方面理解,对其的解决将面临问题形成、调查、纠判、惩治四方面困难,其治理路径可从嵌入外部力量、完善监管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相关教育、建立灵活机制五方面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