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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2013年全省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基地法人培训班在长春开班。此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总结2012年全省阳光工程工作,认真学习阳光工程政策,学习预防职务犯罪、阳光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树立法律意识,提高培训基地法人的政策水平,为进一步提高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培训班邀请了绿园区检察院副检查长房东风、省农委财务处副处长郑红霞授课。省阳光办主任邱玉林在开班仪式上提出了四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