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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要求之一。目前农村信用社在形式上均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即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制度,但正如银监会有关领导同志指出的那样:形似而神不似,还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信社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措施建议:一是完善“三会一层”运作机制;二是规范用人机制;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四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五是完善对农村信用社的外部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