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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分析,家事审判主要属于实体法中《婚姻法》的归置范畴,而涉及到审批又不得不述诸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在法律实践中,婚姻家庭案件越来越多的涉及财产继承纠纷、公司股权分配、家族信托等问题,控制范围进而延伸至《继承法》、《公司法》、《信托法》等部门法律,然而,对于家事审判诉前的调解和和解环节,也往往发挥着将纠纷”扼杀在摇篮中”的惊人作用.本文从家事审判的基本情况切入,分析目前家事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从而进行对家事审判的改革的简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