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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法哲学的角度对法律事实这一概念进行了分析,认为法律事实是客观事实的一种,并不是有些人所说的"经验事实"或"主观事实",也不是"法律证据"、"法的事实"、"事实上的法";法律事实与其它客观事实的区别只在于它对法律有意义,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具有历史性、问接性;法律事实是由事物、事物的运动及其结果构成的,可分为物的方面和人的方面,而人的方面又分为外部行为和内心活动两方面.对法律事实的认识是通过对证据的认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