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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恶的维度考察权力,马克思的国家权力观揭示了国家权力具有垄断、异化和暴力三种属性.集中的权力导致垄断,绝对的权力更易异化,暴力则加剧社会对抗性.依据马克思的国家权力观,构建良好的国家权力生态,必须将国家权力集中在人民手中,以立法形式保证其人民性,并用法律和公民权利制约权力,从而避免权力的任意和“公权暴力”在法治中国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