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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多发,究其原因,与产业基础薄弱,小企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大量存在,行业自律性不强,企业缺乏诚信等不无关系。在食药监管执法力量与艰巨的监管任务不匹配的现实状况下,要做好食药安全监管工作,社会共治格局无疑承担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食药监管一线的工作实践中,笔者发现,人民群众的举报在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渠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农居混杂、外来人口众多、非法加工制售窝点易隐藏地区,群众举报作用尤为明显。因此,若能把群众积极分子组建成一支高效、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对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来说无疑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