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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引出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伴随上海市营改增试点的成功,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