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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率先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相结合的主张,1982年制定的宪法设立了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条款(第19—24条)。1996年通过的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既把民主法制观念作为公民素质的组成部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又把厉行法治定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手段,从而使法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这是建国以来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新思路、新举措,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