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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较大比重,劳动力大部分在农业中就业,农业客观上承担了为工业化提供积累的任务。当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自身积累和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具备了反哺农业的能力,适时调整发展政策,加大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在工业化进程中,适时推进由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向工业反哺农业转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工业化国家的普遍做法,也是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成功之道。
目前,我区经济正处于持续快速增长阶段,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经济发展正处于黄金时期。但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也逐渐显现,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把握得当,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处理得好,就能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反之,就会造成收入差距和社会矛盾扩大,甚至出现经济发展徘徊不前。当前,我区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发展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于城市。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尽快扭转,不仅制约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也会严重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必须努力构建新型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业与农业相互促进、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新局面。根据目前我区经济运行的形势,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工业反哺农业”应体现以下几方面的战略重点。
一、加快机制创新,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长效机制
立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推进支农政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促进农业和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着重研究如何健全市场导向机制,强化政府补贴机制,完善投入增长机制,形成产业延伸机制,建立产销合作机制,构建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支持和加强农业。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探索和多方面努力,逐步建立一个能够持久调动农民群众和地方政府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积极性的政策体系,形成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符合国际惯例、能够长期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
二、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增收条件
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农村牧区基础条件,不断增强抗灾能力。按照以城带乡、同步规划的思路,在加快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同时,重视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向集镇及农村牧区延伸,尤其是水、电、路、通信等方面要实现城乡相连,促进城乡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融合。认真实施国家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六小”工程和自治区农村牧区“五通”工程、“小康住房”工程建设,加大牲畜棚圈、青贮窖、网围栏等农牧业生产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化进程,为发展农村牧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含量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科技投入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依托具有明显优势的农业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建设区域性的农业科研中心,负责推进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继续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搞好大宗农作物、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扩繁推广。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扶持科技示范户,提高他们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同时,积极稳妥地将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发挥农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积极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鼓励各类农技推广组织、人员及有关企业公平参与申报。
四、推进产业化经营,实现加工增收
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围绕乳、肉、绒(皮、毛)、粮油、马铃薯和饲草饲料六大主导产业及其龙头企业的发展,加快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示范生产基地和无公害生产基地,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扶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重点龙头企业在基础建设、土地使用、用电价格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各级财政要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较大幅度地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技改贷款,可给予财政贴息。对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培训、营销服务以及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基地建设和污染治理等,可给予财政补助。建立和完善产业化利益分配机制,把龙头企业与农牧户联结起来,实现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建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投资参股等形式,为农牧户提供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服务,支持基地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及其他中介组织,为农牧民提供科技、信息、生产资料、产品流通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农牧业的竞争力和抗御市场风险、生产风险的能力,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
五、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投入方式,加大对三农的投入
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
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要继续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新增财力的使用要大幅度向“三农”倾斜。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要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转变补贴方式。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建立对农民收入的直接补贴制度。充分利用WTO的“绿箱”政策,增加农业科研和推广、质量安全和检验检测、农产品流通设施、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在国债发行规模继续减少的情况下,要确保国债资金用于农村“六小工程”的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并不断充实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
六、加快城镇化进程,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
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为农民进得来、留得住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一)要对现行的一些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清除农民进城的障碍,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疏通农民进城的渠道。
(二)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解决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对那些在正规部门就业、签定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逐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的范围。
(三)要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
城市的财政支出和各种公共服务不能仅考虑城市户籍人口的需要,应该有效服务于全社会。城市政府应把在城市有固定工作和住所的进城农民视同常住人口对待,应把外来人口对住房、就学、医疗等设施的需求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要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入大中城市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让外来人口逐步融入城市。
七、加快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农牧民素质
(一)加强农村义务教育
加快实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书本费、免杂费和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的步伐,率先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落实,不让农村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设备条件,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三)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做好送书下乡、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
(四)加强农村计划生育
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试点范围,继续抓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
(五)是全面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和生产实际的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农村中学也要加强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教育,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进一步搞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作,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各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采取各种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内蒙古经济信息中心)
目前,我区经济正处于持续快速增长阶段,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经济发展正处于黄金时期。但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也逐渐显现,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把握得当,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处理得好,就能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反之,就会造成收入差距和社会矛盾扩大,甚至出现经济发展徘徊不前。当前,我区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发展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于城市。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尽快扭转,不仅制约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也会严重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必须努力构建新型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业与农业相互促进、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新局面。根据目前我区经济运行的形势,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工业反哺农业”应体现以下几方面的战略重点。
一、加快机制创新,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长效机制
立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推进支农政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促进农业和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着重研究如何健全市场导向机制,强化政府补贴机制,完善投入增长机制,形成产业延伸机制,建立产销合作机制,构建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支持和加强农业。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探索和多方面努力,逐步建立一个能够持久调动农民群众和地方政府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积极性的政策体系,形成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符合国际惯例、能够长期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
二、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增收条件
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农村牧区基础条件,不断增强抗灾能力。按照以城带乡、同步规划的思路,在加快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同时,重视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向集镇及农村牧区延伸,尤其是水、电、路、通信等方面要实现城乡相连,促进城乡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融合。认真实施国家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六小”工程和自治区农村牧区“五通”工程、“小康住房”工程建设,加大牲畜棚圈、青贮窖、网围栏等农牧业生产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化进程,为发展农村牧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含量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科技投入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依托具有明显优势的农业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建设区域性的农业科研中心,负责推进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继续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搞好大宗农作物、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扩繁推广。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扶持科技示范户,提高他们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同时,积极稳妥地将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发挥农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积极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鼓励各类农技推广组织、人员及有关企业公平参与申报。
四、推进产业化经营,实现加工增收
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围绕乳、肉、绒(皮、毛)、粮油、马铃薯和饲草饲料六大主导产业及其龙头企业的发展,加快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示范生产基地和无公害生产基地,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扶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重点龙头企业在基础建设、土地使用、用电价格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各级财政要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较大幅度地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技改贷款,可给予财政贴息。对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培训、营销服务以及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基地建设和污染治理等,可给予财政补助。建立和完善产业化利益分配机制,把龙头企业与农牧户联结起来,实现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建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投资参股等形式,为农牧户提供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服务,支持基地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及其他中介组织,为农牧民提供科技、信息、生产资料、产品流通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农牧业的竞争力和抗御市场风险、生产风险的能力,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
五、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投入方式,加大对三农的投入
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
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要继续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新增财力的使用要大幅度向“三农”倾斜。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要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转变补贴方式。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建立对农民收入的直接补贴制度。充分利用WTO的“绿箱”政策,增加农业科研和推广、质量安全和检验检测、农产品流通设施、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在国债发行规模继续减少的情况下,要确保国债资金用于农村“六小工程”的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并不断充实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
六、加快城镇化进程,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
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为农民进得来、留得住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一)要对现行的一些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清除农民进城的障碍,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疏通农民进城的渠道。
(二)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解决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对那些在正规部门就业、签定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逐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的范围。
(三)要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
城市的财政支出和各种公共服务不能仅考虑城市户籍人口的需要,应该有效服务于全社会。城市政府应把在城市有固定工作和住所的进城农民视同常住人口对待,应把外来人口对住房、就学、医疗等设施的需求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要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入大中城市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让外来人口逐步融入城市。
七、加快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农牧民素质
(一)加强农村义务教育
加快实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书本费、免杂费和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的步伐,率先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落实,不让农村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设备条件,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三)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做好送书下乡、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
(四)加强农村计划生育
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试点范围,继续抓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
(五)是全面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和生产实际的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农村中学也要加强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教育,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进一步搞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作,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各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采取各种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内蒙古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