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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作为中国民营经济的代表,是浙江经济奇迹的创造者和浙江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具有“个众自主-和合”的人文特性和精神品格。其前提和基础是中国传统文化、浙江区域工商文化传统和西方经济文化影响这“三位一体”的人文传统,形成和体现“天人分一合”的基本人文特性,“自主-相关”的主体人文特性,“个众-和合”的总体人文特性,并反映和表现出相应的精神品格。浙商“个众自主-和合”的人文特性和精神品格,具有原创性和巨大的生命力,但也存在局限,需要不断超越、深化和提升,实现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