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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社会在历史上形成了一套有效的乡村管理制度,在近代以前的大多数历史阶段,乡村的管理都不是显性的社会问题。工业化改变了社会结构,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逐渐丧失,在乡村还没有进入工业化的社会结构以前,乡村社会的管理问题就凸显了出来。首先,农业财政地位大幅度下降使传统社会的“体国经野”行政模式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乡村行政陷入困境;其次,乡村组织程度滞后造成了乡村法制困境,乡村人口流动造成了乡村法治困境;第三,社会结构转型导致资源“城市化”,使乡村精英趋于流失,乡村财政趋于枯竭,乡村自治也陷入困境。这说明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