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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电子病历是新生事物,在传统法律环境下电子病历应用和发展遇到了较大的法律障碍:一是电子病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无明文规定;二是电子病历使用规则不明确,对电子病历使用人的行为缺乏规范;三是电子病历的安全性、可靠性没有法律保障。2010年2月26日卫生部出台了《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基于此,本文就电子病历的合法性、电子病历证据能力及其证据特征等问题作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