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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湖南省华容县梅田湖镇北剅口村、金鸡村旱改水项目为例,通过划分评价单元,构建水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区规划新增水田进行适宜性评价,为旱改水项目和其它土地整治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适宜性评价
中图分类号:S28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1232046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总体要求,明确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要“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规定,进一步挖掘耕地后备资源,解决新增建设用地占用水田补充平衡问题,部分市、县已着手采取将等同数量的旱地改造为水田的方式间接开发水田。在旱地改水田项目(以下简称“旱改水项目”)设计过程中,对旱地进行水田改造的适宜性评价是关键问题。
1 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含义
土地适宜性评价(appraisal of land suitability)是指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研究土地对预定用途的适宜与否、适宜程度及其限制状况。通过评价阐明区域土地适宜于农、果、林、水产养殖等各业生产以及适宜于城市建设的土地资源及利用不合理的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分布,从而为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分区等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土地适宜性评价是土地利用的基础评价。
2 新增水田适宜性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2.1 可供选择的几个指标
在一般的宜耕土地适宜性评价中,应对地形、地质、气候、土壤及社会经济条件等评价因素进行分析,进而选择合适的参评因子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在诸多土地适宜性评价因子中,某些评价因子存在着极限指标。当这些因子的变化超过极限指标,土地就会失去某种土地利用的价值或根本无法实现持续高效土地利用。主要包括海拔、坡度、有效土层厚度、质地、pH值、含盐量和土壤侵蚀强度等。
2.2 指标选取确定
评价因子应选择那些对土地利用影响明显而相对稳定的因素,以便能通过因子指标值的变动决定土地的适宜状况。参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等资料,并结合旱改水项目的实际情况(现状已经是多年耕作、地形坡度较缓的旱地),弃用有效土层厚度、地形坡度、表层土壤肥力等评价因子,而选取如下评价因子:障碍层深度、剖面构型、表层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等7个指标。
3 华容县旱改水项目新增水田适宜性评价的过程及结果
3.1 评价过程
3.1.1 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是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本单元,是评价的具体对象。评价单元的划分要综合考虑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组合方式以及对耕地质量的影响。项目区新增水田可根据来源划分为2个评价单元:旱地经过改造后新增的水田和通过土地平整新增的水田。
3.1.2 确定评价因子及其参数
根据适宜性情况,各项评价因子等级越高,分值越高,各参评因子的最高赋分为100分,最低赋分为0分。
3.1.3 确定评价因子权重
根据各评价因子对耕地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各评价因子的权重,权重之和为1。评价因子参数及权重见表1。
3.1.4 总适宜性等级的确定
根据项目区土壤采样和对项目区各评价单元实地考察,参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第2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范》、《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和《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中关于农用地的评价标准,对各评价因子进行分类,针对各单元,对各个评价因子进行打分,再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综合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分为4级,依次为高度适宜、中度适宜、勉强适宜、不适宜。
本项目土地评价采取以下评价模型评定各单元等级。
公式:S=∑PiW
式中:S—評价单元适宜性分值;
W—该评价因子权重;
Pi—评价单元因子得分值。
若S≤50,则判断该单元不适宜;若50 若70 3.2 评价结果
抽取项目区典型地块(编号为12、20、33、45、56),结合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等工程规划布局情况,根据公式计算,项目区新增水田适宜性分值分别为为92.9、90.3、90.75,适宜程度为高度适宜。项目区土地适宜性好,实施旱改水项目后新增水田为一等宜耕地,本旱改水项目是可行的。
4 结 论
土地适宜性评价是一项技术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学科,评价过程较为复杂。不同类型的土地适宜性评价工作在指标选取、因子赋分和权重确定等方面都各不相同。作为旱改水项目的一项基础工作,水田适宜性评价体系构建也因区域而异。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华容县,属环洞庭湖平原地区,水资源丰富,地形平坦,建设条件优越,在指标选取时弃用了一些差异细微的影响因子(如地形坡度)和一些粗糙模糊的定性指标(如是否需要施肥或大量施肥),引进了有机质含量、pH值等定量指标,为评价提供了更为科学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史同广,郑国强,王智勇等.中国土地适宜性评价研究进展[J].地理科学进展,2007.
[2] 凌云川.土地适宜性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07.
关键词: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适宜性评价
中图分类号:S28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1232046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总体要求,明确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要“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规定,进一步挖掘耕地后备资源,解决新增建设用地占用水田补充平衡问题,部分市、县已着手采取将等同数量的旱地改造为水田的方式间接开发水田。在旱地改水田项目(以下简称“旱改水项目”)设计过程中,对旱地进行水田改造的适宜性评价是关键问题。
1 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含义
土地适宜性评价(appraisal of land suitability)是指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研究土地对预定用途的适宜与否、适宜程度及其限制状况。通过评价阐明区域土地适宜于农、果、林、水产养殖等各业生产以及适宜于城市建设的土地资源及利用不合理的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分布,从而为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分区等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土地适宜性评价是土地利用的基础评价。
2 新增水田适宜性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2.1 可供选择的几个指标
在一般的宜耕土地适宜性评价中,应对地形、地质、气候、土壤及社会经济条件等评价因素进行分析,进而选择合适的参评因子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在诸多土地适宜性评价因子中,某些评价因子存在着极限指标。当这些因子的变化超过极限指标,土地就会失去某种土地利用的价值或根本无法实现持续高效土地利用。主要包括海拔、坡度、有效土层厚度、质地、pH值、含盐量和土壤侵蚀强度等。
2.2 指标选取确定
评价因子应选择那些对土地利用影响明显而相对稳定的因素,以便能通过因子指标值的变动决定土地的适宜状况。参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等资料,并结合旱改水项目的实际情况(现状已经是多年耕作、地形坡度较缓的旱地),弃用有效土层厚度、地形坡度、表层土壤肥力等评价因子,而选取如下评价因子:障碍层深度、剖面构型、表层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等7个指标。
3 华容县旱改水项目新增水田适宜性评价的过程及结果
3.1 评价过程
3.1.1 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是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本单元,是评价的具体对象。评价单元的划分要综合考虑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组合方式以及对耕地质量的影响。项目区新增水田可根据来源划分为2个评价单元:旱地经过改造后新增的水田和通过土地平整新增的水田。
3.1.2 确定评价因子及其参数
根据适宜性情况,各项评价因子等级越高,分值越高,各参评因子的最高赋分为100分,最低赋分为0分。
3.1.3 确定评价因子权重
根据各评价因子对耕地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各评价因子的权重,权重之和为1。评价因子参数及权重见表1。
3.1.4 总适宜性等级的确定
根据项目区土壤采样和对项目区各评价单元实地考察,参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第2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范》、《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和《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中关于农用地的评价标准,对各评价因子进行分类,针对各单元,对各个评价因子进行打分,再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综合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分为4级,依次为高度适宜、中度适宜、勉强适宜、不适宜。
本项目土地评价采取以下评价模型评定各单元等级。
公式:S=∑PiW
式中:S—評价单元适宜性分值;
W—该评价因子权重;
Pi—评价单元因子得分值。
若S≤50,则判断该单元不适宜;若50
抽取项目区典型地块(编号为12、20、33、45、56),结合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等工程规划布局情况,根据公式计算,项目区新增水田适宜性分值分别为为92.9、90.3、90.75,适宜程度为高度适宜。项目区土地适宜性好,实施旱改水项目后新增水田为一等宜耕地,本旱改水项目是可行的。
4 结 论
土地适宜性评价是一项技术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学科,评价过程较为复杂。不同类型的土地适宜性评价工作在指标选取、因子赋分和权重确定等方面都各不相同。作为旱改水项目的一项基础工作,水田适宜性评价体系构建也因区域而异。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华容县,属环洞庭湖平原地区,水资源丰富,地形平坦,建设条件优越,在指标选取时弃用了一些差异细微的影响因子(如地形坡度)和一些粗糙模糊的定性指标(如是否需要施肥或大量施肥),引进了有机质含量、pH值等定量指标,为评价提供了更为科学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史同广,郑国强,王智勇等.中国土地适宜性评价研究进展[J].地理科学进展,2007.
[2] 凌云川.土地适宜性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