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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引起我国规划学术界争议的问题之一就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问题。在现行的体制下.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分别由国土(土地)管理部门与规划(建设)部门编制,由于在法律、体系、技术、方法等方面的差异,造成两种规划在许多方面难以协调。但两者都是以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为基本目标,两种规划的衔接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在此就两种规划的衔接提出一点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