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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城管局发竞标公告拍卖人行道经营权引起各方强烈反应,许多人认为人行道是公共资源,怎么能拿出来牟利呢?更何况,作为公权部门的城管局,权力是公众授予的,拍卖人行道经营权这样事关公众利益的大事完全不顾公众意见而自行决定,岂不是明目张胆地滥用权力?无论是质疑其合法性,还是质疑其合理性,归根到底,市民的愤懑都缘于两个解不开的“心结”:公共资源能否拿来经营?如果能经营,又需要什么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