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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婆是古印度佛教哲学家,大乘中观学派的理论奠基人之一。据有关史料推断,提婆的生活时代大约在公元三世纪左右。他出生于师子国(今斯里兰卡),原为王子,后放弃王位出家,学婆罗门学说,学识渊博,辩才绝伦。因久慕龙树声名,特从师子国到拘萨罗去求论义,遂拜龙树为师,开始学习和弘扬大乘佛教。提婆是龙树的得意弟子,机智善辩,曾云游印度各地,破斥小乘佛教和外道邪说,所向披靡。
提婆是龙树学说的继承者和宣传者,他从如下几个方面继承并发展了龙树的学说:
第一,他继承了龙树的空观学说,认为世间的一切事物以及人们对它们的认识都是相对的观念,是由于人们被无明所覆盖所主观臆造的一种假名;世界上各种事物的名称虽然多种多样,但就其实相而言,则是没有差别的。有为法空,无为法亦空,诸法空不可得。他并不是消极地解释龙树的空观,而是进一步提出了“破想”的正观。所谓“破想”,是指不但要破除主观的想象能力,而且要从根本上破除主观所思虑的对象,即“境”。只有破境,才能破识,证得空见。
第二,在破斥异论的原则上,提婆明确提出了以“空”作为破斥他执的基本原则。他在《四百论》中说:“一法若有体,诸法亦复然。一切法本无,因缘皆悉空。”意即,主张有的,则一法有,一切皆有;主张空的也是如此,若说空则一起皆空。龙树主张“以破为立”、“破邪显正”,这在提破看来,还不彻底。为了进一步贯彻破的精神,他进一步提出“不立自宗”的原则,主张破而不立,一破到底。
第三,在破斥的方式、方法上。龙树破斥异论所用的方法常是两面的,即二分法,如破有破无而得中道。实际上这个方法对不同意见还不能完全地概括。提婆运用三分法,破有破无,再破亦有亦无,比二分法更加彻底。在破斥的方式上,龙树多用假言推理,即先假设一论题,然后由此论题引出错误或矛盾的结论。提婆常用双刀论法,即提出的论题是两面,从两方面来推理,都得出不能成立的结论,较龙树的方法更深入而全面。
第四,提婆进一步发展了龙树的二谛说,以“真假”解二谛。所谓二谛,即世俗谛和胜义谛。龙树的二谛说认为,俗谛即世间方便假说,是有(假有),而真谛则是诸法实相,是本性空寂的。他的中道观就是二谛的统一,不偏于俗,也不偏于真,不偏于有,也不偏于空。提婆在龙树的以“空”、“有”解二谛之外,又提出了“实有”和“假有”的说法。其《广百论·教诫弟子品》说:“诸世间可说,皆是假非真,离世俗名言,乃是真非假。”就是说,以语言概念所了解的法,都是假有,超越语言概念的法才是真有。同时,法若是可说的,那么一定是假非真,如果是真的,一定不可言说。从真谛看,万物是空;从俗谛看,万物是有。同时,真谛的空不是虚无,而是一种超越名言的不可表述的存在,即真有,俗谛的有不是真有,而是一种因缘和合而成的假有。真、俗二谛又是不可分割的,离开俗谛,就不能了解第一义谛。将真和俗、空和有统一起来,不落两边,即是中道。这种对二谛的解说,对以后佛教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并成为中观学派的根本原理。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佛教研究中心秘书长
提婆是龙树学说的继承者和宣传者,他从如下几个方面继承并发展了龙树的学说:
第一,他继承了龙树的空观学说,认为世间的一切事物以及人们对它们的认识都是相对的观念,是由于人们被无明所覆盖所主观臆造的一种假名;世界上各种事物的名称虽然多种多样,但就其实相而言,则是没有差别的。有为法空,无为法亦空,诸法空不可得。他并不是消极地解释龙树的空观,而是进一步提出了“破想”的正观。所谓“破想”,是指不但要破除主观的想象能力,而且要从根本上破除主观所思虑的对象,即“境”。只有破境,才能破识,证得空见。
第二,在破斥异论的原则上,提婆明确提出了以“空”作为破斥他执的基本原则。他在《四百论》中说:“一法若有体,诸法亦复然。一切法本无,因缘皆悉空。”意即,主张有的,则一法有,一切皆有;主张空的也是如此,若说空则一起皆空。龙树主张“以破为立”、“破邪显正”,这在提破看来,还不彻底。为了进一步贯彻破的精神,他进一步提出“不立自宗”的原则,主张破而不立,一破到底。
第三,在破斥的方式、方法上。龙树破斥异论所用的方法常是两面的,即二分法,如破有破无而得中道。实际上这个方法对不同意见还不能完全地概括。提婆运用三分法,破有破无,再破亦有亦无,比二分法更加彻底。在破斥的方式上,龙树多用假言推理,即先假设一论题,然后由此论题引出错误或矛盾的结论。提婆常用双刀论法,即提出的论题是两面,从两方面来推理,都得出不能成立的结论,较龙树的方法更深入而全面。
第四,提婆进一步发展了龙树的二谛说,以“真假”解二谛。所谓二谛,即世俗谛和胜义谛。龙树的二谛说认为,俗谛即世间方便假说,是有(假有),而真谛则是诸法实相,是本性空寂的。他的中道观就是二谛的统一,不偏于俗,也不偏于真,不偏于有,也不偏于空。提婆在龙树的以“空”、“有”解二谛之外,又提出了“实有”和“假有”的说法。其《广百论·教诫弟子品》说:“诸世间可说,皆是假非真,离世俗名言,乃是真非假。”就是说,以语言概念所了解的法,都是假有,超越语言概念的法才是真有。同时,法若是可说的,那么一定是假非真,如果是真的,一定不可言说。从真谛看,万物是空;从俗谛看,万物是有。同时,真谛的空不是虚无,而是一种超越名言的不可表述的存在,即真有,俗谛的有不是真有,而是一种因缘和合而成的假有。真、俗二谛又是不可分割的,离开俗谛,就不能了解第一义谛。将真和俗、空和有统一起来,不落两边,即是中道。这种对二谛的解说,对以后佛教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并成为中观学派的根本原理。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佛教研究中心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