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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安排部署,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广元市利州区根据《四川省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3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实施办法》,并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