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计提资产折旧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来源 :中国化工贸易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ongliong44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合理避税筹划的重点。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是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但资产的计价几乎不具有弹性。就是说,纳税人很难在这方面作合理避税筹划的文章。于是固定资产折旧就成为经营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折旧计提 税法 所得税 年折旧
  一、折旧核算方法对比分析
  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用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且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采用什么样的折旧方法对于纳税人来说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企业可以在有关折旧规定范围内通过不同的折旧方法的选择,减少税收支出额,维护企业本身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折旧核算方法:平均使用年限法,如直线法、工作小时、产量法等;有加速折旧法,如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在许多企业财务人员的眼里,尽最大可能使用加速折旧法,是减少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最好方法。企业如果不计提折旧,会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也会增加许多;如果计提折旧,会加大成本费用减少利润,从而使所得税减少。折旧抵减税负的作用,被称为“折旧抵税”或“税收挡板”。利用加速折旧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限法,可以在资产使用的前期多提折旧,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少缴税款。
  其实,无论采用哪种折旧方法,所计提的折旧总额都是相同的,对比如下:
  1.平均年限法
  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它的理论依据假定折旧是时间而不是使用状况的函数。
  例题1:企业有一台设备,原价为10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2%,预计使用的年限为5年。
  年折旧率=1-2%/n×100%=19.6%(n为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额=100000元×19.6%=19600元
  即5年内平均每年提取折旧19600元,5年共提折旧98000元,加上固定资产报废的预计残值收入2000元(100000元×4%),正好可收回100000元原值。
  使折旧平均摊入成本,保证了企业税负的平稳性。但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修理费会越来越多,而平均年限法的折旧费有在各期是不变的。造成了总费用逐渐增加,不符合配比性,直接影响企业利润及税负。
  2.加速折旧法是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同例题1,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
  双倍余额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折旧额=100000×40%=40000(元)
  第二年折旧额=(100000-40000)×40%=24000(元)
  第三年折旧额=(60000-24000)×40%=1440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第五年的年折旧额=(100000-40000-24000-14400-2000)/2=9800(元)。五年折旧额98000元。
  可以看出折旧费会越来越低,利润集中在后几年,必然导致后几年承担较高税负。但在现行固定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为有利。因为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较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相当于使用一笔无息贷款为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而且不存在任何财务风险。但是,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应采取平均年限法,需要加速折旧的须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执行。因此,并不是想加速折旧就可以的。
  二、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税收筹划时,除了考虑是否可以采取加速折旧外,选择加速折旧还应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在一些特殊情况中,采取加速折旧须慎重,否则不仅达不到节税的目的,反而会增加税负。
  1.税收减免期加速折旧法会反向影响税负
  企业所得税目前实行比例税率,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这种加速折旧的做法可以递延缴纳税款。但若企业处于税收减免优惠期间,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就是反向的,不仅不能少缴税,反而会多缴税。
  例题2:丰利公司(2007年新成立企业)2007~2011年每年不提折旧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万元,需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为2000万元(残值忽略不计),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7年、2008年为免税期。如果采用直线法,每年的折旧额为400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折旧额分别为800万元、480万元、288万元、216万元、216万元。采用直线法,5年内平均每年税负=(4000-1200)×25%÷5=140(万元);采取加速折旧法,平均每年税负=(4000-288-216-216)×25%÷5=164(万元)。显然采用加速折旧法比使用直线法平均每年增加税负24万元。
  2.加速折旧在5年补亏期亦可能增加企业税负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内、外资企业的亏损弥补期限和办法做出了统一规定,即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由于税法对补亏期限作了严格限定,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以后年度的获利水平做出合理估计,使同样的生产经营利润获得更大的实际收益。特别对一些风险大、收益率高且不稳定的科技企业更要合理规划,避免加速折旧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例题3:甲乙公司规模相当,以例题1为模板,甲公司采用加速折旧,当年亏损总额804万元,此后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600万元,则此600万元可全额弥补亏损,无需纳税,余下的204万元亏损须用税后利润弥补;而与甲公司规模相当的乙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当年亏损总额600万元,此后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600万元,则600万元亏损可全额用税前收益弥补,实际税负为零。同样的收益,因为折旧方法不同,甲公司比乙公司增加税负204×25%=51(万元)。
  上述两个例子证明,加速折旧并不一定是上乘之选,一些本以为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能够使企业少纳税、缴税,反而错过了税收优惠期、5年补亏期,多交了税负。我们要趋利避害,要合理运用管理会计知识,正确选择折旧方法,进行统筹安排,让计提折旧服从企业利益最大化。
  三、结论
  在现行体制下,如果仅仅从减轻税负的角度选择加速折旧,导致企业出现亏损,使投资者认为企业的盈利能力差,不予注入资金,自然会使企业错失发展壮大的机遇,如同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还有许多民营企业为了不缴所得税,通过采用加速折旧等方法让报表出现巨额亏损,一旦需要去银行贷款,报表反映的亏损让银行望而却步即是例证。因此,采取什么样的折旧提取方法,对企业的税负水平是不一样的,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选择一个有利于降低自己税负水平的折旧计提方式,减少应纳税额,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让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唐丽华.《财务会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8.
  [2]荆新.《财务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9.
  [3]裘宗舜.《财务会计基础理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9.10.
其他文献
目的:探讨基于甘露醇静脉输注对高血压脑出血患者行持续动态颅内压监测的治疗效果及其临床意义。方法将该院收治的高血压脑出血患者86例随机分为治疗组36例和对照组50例,2组均
生物制药是以生物化学、免疫学等多学科为依托的高新技术产业。当前我国生物制药产业发展迅猛,日新月异,但也仍然存在着许多制约行业深度发展的问题,本文就我国生物制药的发展现
摘要:浮选是细粒分选的最有效的方法,浮选在选厂水处理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浮选技术应用广泛,大部分国家都将发展浮选技术作为细粒矿物分选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浮选机是浮选的最重要的设备,浮选机的工作效率对浮选的指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近几十年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致力于新型、高效、大型浮选机的研究。  关键词:浮选 浮选机 研究现状  19世纪末,泡沫浮选经过萌芽期后,正式被选厂采用,从此,浮选工业得到
摘要:通过数字直观展现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在化工行业的良好地位及就业前景,之后具体介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生经过学习所获得的知识及能力,同时,分而详述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在介绍化学工程时,着重介绍化学工程的概念、其重要任务及其发展的基础,之后介绍化学工程的发展方向--学科深度及广度的发展。而介绍化学工艺时,介绍了其概念,也同时介绍了化工生产的过程,从而展现工程与工艺在化工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其后,介绍
本文主要对食品检测实验室的管理原则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控制食品样品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