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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立法是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制度支撑.分析显示中国科技立法属集中型立法模式,具有回应性、过程引导和基础把控等特征;现有科技立法在体系化和法治化方面成就显著,但也有局部供需失衡和理念单一等不足.提出应回归科技立法的功能定位、遵循立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将创新型国家建设作为新时期的科技立法基本导向;中国科技立法与政策可以有效共存,兼顾形式理性和效能提升,且以巩固科技法治传统、培育科技法治文化和激励科技法治思维为综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