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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宋庆龄幼儿教育奖获得者、北京奥运会火炬手、广西三八红旗手,曾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园长、党支部书记,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广西特级教师讲师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