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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对于企业财务活动来说是一次绝好的运作机会,它既可以改善和置换股权的质量,增强其流动性,也可以借此良机改善资本结构,取得财务杠杆收益,还可以为吸引新的资金来源提供机会。同时,在国企改革的财务活动中也会存在各种财务风险。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财务运行方式
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人们关注、研究、探讨的焦点,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以产权制度创新作为国企改革的支撑点,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实行股权多元化改制这一总的指导方针,明确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企改革就是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实现了“政企分开”,转变了企业的运行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经济主体,为实现经济体制的彻底转变、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必要的微观基础。国有企业改革,对于企业财务活动来说是一次绝好的运作机会,它既可以改善和置换股权的质量,增强其流动性,也可能借此良机改善资本结构,还可以为吸引新的资金来源提供机会。但是,如果财务运作方式不当,几种运作方式相混淆,以上财务效应不但发挥不出来,反而适得其反。加之在国有股减持的企业中,大多存在拖欠银行的高额不良负债,即在这些企业中,资本结构的“负债比重高”,股权结构的“国有股权比重高”。由于存在着国有企业所特有的“双高”的财务状况,其财务运作方式的选择和资本结构的调整就显得更为复杂和艰难。因此,应分析各种环境和形势,灵活运用财务运作的手段和方法,采取宏观政策与财务方法相结合、宏观运作主体与微观运作主体相配合的策略,力保资本运作成功,规避财务风险。
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产权”。在我国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财务运作方式可有多种选择,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一般规律,结合我国国情,其主要财务运作思路有如下几种:
1、国有股配售。国有股配售是将上市公司的部分国有股权定期出售给特定投资人,使其国有股逐步实现上市流通。国家采取这种方式减持股既可以及时套现资金,又可以使国有资产增值。
2、股票回购。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购回国家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然后注销。由于在早期上市公司国有持股比例普遍较高,回购的余地很大,回购国有股一般不会使国有股东丧失控制权。同时,回购国有股可以使投资者从每股收益提高而上升的股价中获利,对国有股东来说,转让也使其盘活了手中无法变现资产,取得了现实的收益,又不会对市场产生过大的资金压力。
3、缩股流通。缩股流通是指上市公司将现有的国有股按当初发行价进行并股,转由战略投资基金持有,然后上市流通,战略投资基金持有的国有股及法人股,在第一年不得出售,从第二年起必须提前6个月公布拟出售股票种类及数量。国家如果要退出某些行业或公司,可以将股份全部出售给战略投资基金;如果不想退出,则可以长期持有,保持相对控股。
4、拍卖。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清产时才采取拍卖形式,其实拍卖也可以作为国有股减持的途径之一。对于国家来说,拍卖可以及时兑现资金,虽然拍卖成交价将由市场来定,但国有股可设定一个不低于其资产的起价,国家不会因此造成损失。
5、股权转债权。股权转债权的具体办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国有股权转为债权。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债务,既可以分期偿还,又可以通过可转换债券形式上市交易,具体转债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二、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财务风险与防范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综合工程,任务艰巨复杂,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需要高度重视在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财务风险,并加强防范工作。
1、国有股权定价的风险与防范
国有股权的定价模式的选择问题。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不仅关系到国有资产的正确评估和流失问题,还关系到证券市场中无数该公司持股投资者的利益问题。在减持国有股工作中,国有企业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中有公司制企业和其他企业,它们的产权明晰程度不一,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为此,从国有股减持的公平与效率起见,市场化定价是其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
2、资本市场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与防范
从国有股配售来看,由于国有企业亏损的局面仍然没有根本改变,中国股市进入长期牛市的时机还不成熟,进行大量的国有股配售,会引起社会公众股东争相出逃,造成股价大跌,直接影响到国有股配售的价格和配售的顺利进行。因此一方面应把握好国有股配售的时机,选择股市比较稳、交投较活跃的时候进行;另一方面应注意国有股的配售量。从发行可转换债券来看,也存在一个发行时机的选择问题。目前,银行存款利率经过几次降息后相对比较低,发行企业能够以较低的利息成本发行可转换债券,能充分利用节税效果为股东谋求最大的投资回报。国企改革需要科学地设计运作可转换债券,以较低的利率和较高的转换溢价发行可转换债券。
3、清产核资中的风险与防范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如果此类问题处理不当,必然会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因此,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企业资本结构的风险与防范
我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普遍存在如下问题:(1)以外部融资为主,内部融资一般不超过总资产的5%;(2)过度负债经营;(3)资本结构调整的弹性较小。而在国有股减持后现金收入无论是用于社会保障还是投入到其他领域,都会降低公司权益资本的比例,引起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增加企业融资风险。因此,企业在国有资本减持的动态过程中,应当根据当时环境及自身的财务状况,利用资本市场,运用新的金融工具,增加主权资本,调整、优化自己的资本结构。
国有企业改革能否成功,不仅影响到中国经济建设的全局,而且也是整个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在国企改革中,不管财务运作采取什么方式,不管是在证券市场内还是证券市场外进行,都应保证有益于提高企业的质量,有益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益于国有资产的增值,最终使证券市场不再成为“圈钱机”,而成为实现企业自我循环的“生钱机”。
国有企业改制走到今天,除要进一步优化改制后企业的股权结构、进一步降低国有股比例,更重要的还是要高度关注改制后如何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改制后,股东身份和股东间关系,股东、管理层、职工之间的关系,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商业伙伴及社区之间的关系,乃至公众对企业的认知和态度,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改制企业必须要实现公司治理转型。改制后企业的公司治理转型可能比改制本身更加艰难,这将是我们未来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同时也是重大机遇!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责任编辑:邸延波)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财务运行方式
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人们关注、研究、探讨的焦点,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以产权制度创新作为国企改革的支撑点,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实行股权多元化改制这一总的指导方针,明确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企改革就是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实现了“政企分开”,转变了企业的运行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经济主体,为实现经济体制的彻底转变、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必要的微观基础。国有企业改革,对于企业财务活动来说是一次绝好的运作机会,它既可以改善和置换股权的质量,增强其流动性,也可能借此良机改善资本结构,还可以为吸引新的资金来源提供机会。但是,如果财务运作方式不当,几种运作方式相混淆,以上财务效应不但发挥不出来,反而适得其反。加之在国有股减持的企业中,大多存在拖欠银行的高额不良负债,即在这些企业中,资本结构的“负债比重高”,股权结构的“国有股权比重高”。由于存在着国有企业所特有的“双高”的财务状况,其财务运作方式的选择和资本结构的调整就显得更为复杂和艰难。因此,应分析各种环境和形势,灵活运用财务运作的手段和方法,采取宏观政策与财务方法相结合、宏观运作主体与微观运作主体相配合的策略,力保资本运作成功,规避财务风险。
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产权”。在我国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财务运作方式可有多种选择,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一般规律,结合我国国情,其主要财务运作思路有如下几种:
1、国有股配售。国有股配售是将上市公司的部分国有股权定期出售给特定投资人,使其国有股逐步实现上市流通。国家采取这种方式减持股既可以及时套现资金,又可以使国有资产增值。
2、股票回购。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购回国家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然后注销。由于在早期上市公司国有持股比例普遍较高,回购的余地很大,回购国有股一般不会使国有股东丧失控制权。同时,回购国有股可以使投资者从每股收益提高而上升的股价中获利,对国有股东来说,转让也使其盘活了手中无法变现资产,取得了现实的收益,又不会对市场产生过大的资金压力。
3、缩股流通。缩股流通是指上市公司将现有的国有股按当初发行价进行并股,转由战略投资基金持有,然后上市流通,战略投资基金持有的国有股及法人股,在第一年不得出售,从第二年起必须提前6个月公布拟出售股票种类及数量。国家如果要退出某些行业或公司,可以将股份全部出售给战略投资基金;如果不想退出,则可以长期持有,保持相对控股。
4、拍卖。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清产时才采取拍卖形式,其实拍卖也可以作为国有股减持的途径之一。对于国家来说,拍卖可以及时兑现资金,虽然拍卖成交价将由市场来定,但国有股可设定一个不低于其资产的起价,国家不会因此造成损失。
5、股权转债权。股权转债权的具体办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国有股权转为债权。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债务,既可以分期偿还,又可以通过可转换债券形式上市交易,具体转债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二、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财务风险与防范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综合工程,任务艰巨复杂,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需要高度重视在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财务风险,并加强防范工作。
1、国有股权定价的风险与防范
国有股权的定价模式的选择问题。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不仅关系到国有资产的正确评估和流失问题,还关系到证券市场中无数该公司持股投资者的利益问题。在减持国有股工作中,国有企业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中有公司制企业和其他企业,它们的产权明晰程度不一,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为此,从国有股减持的公平与效率起见,市场化定价是其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
2、资本市场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与防范
从国有股配售来看,由于国有企业亏损的局面仍然没有根本改变,中国股市进入长期牛市的时机还不成熟,进行大量的国有股配售,会引起社会公众股东争相出逃,造成股价大跌,直接影响到国有股配售的价格和配售的顺利进行。因此一方面应把握好国有股配售的时机,选择股市比较稳、交投较活跃的时候进行;另一方面应注意国有股的配售量。从发行可转换债券来看,也存在一个发行时机的选择问题。目前,银行存款利率经过几次降息后相对比较低,发行企业能够以较低的利息成本发行可转换债券,能充分利用节税效果为股东谋求最大的投资回报。国企改革需要科学地设计运作可转换债券,以较低的利率和较高的转换溢价发行可转换债券。
3、清产核资中的风险与防范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如果此类问题处理不当,必然会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因此,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企业资本结构的风险与防范
我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普遍存在如下问题:(1)以外部融资为主,内部融资一般不超过总资产的5%;(2)过度负债经营;(3)资本结构调整的弹性较小。而在国有股减持后现金收入无论是用于社会保障还是投入到其他领域,都会降低公司权益资本的比例,引起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增加企业融资风险。因此,企业在国有资本减持的动态过程中,应当根据当时环境及自身的财务状况,利用资本市场,运用新的金融工具,增加主权资本,调整、优化自己的资本结构。
国有企业改革能否成功,不仅影响到中国经济建设的全局,而且也是整个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在国企改革中,不管财务运作采取什么方式,不管是在证券市场内还是证券市场外进行,都应保证有益于提高企业的质量,有益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益于国有资产的增值,最终使证券市场不再成为“圈钱机”,而成为实现企业自我循环的“生钱机”。
国有企业改制走到今天,除要进一步优化改制后企业的股权结构、进一步降低国有股比例,更重要的还是要高度关注改制后如何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改制后,股东身份和股东间关系,股东、管理层、职工之间的关系,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商业伙伴及社区之间的关系,乃至公众对企业的认知和态度,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改制企业必须要实现公司治理转型。改制后企业的公司治理转型可能比改制本身更加艰难,这将是我们未来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同时也是重大机遇!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责任编辑:邸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