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问责机制下旅游管理专业人才法律意识系统化培养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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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培养具有法律意识的旅游管理专业人才是旅游管理专业最基本的培养目标,故应制定系统化培养方案并跟踪对照成果,不断调整培养方案。通过分析《旅游法》对旅游行业的新要求,对照当前的培养现状和问题,发现要完成《旅游法》在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实践和深入,须将行业人才需求作为培养目标,提升旅游法相关课程的地位,构建合理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编写符合自己学校、专业、学生的教材,灵活采取应用性较强的教学方法,实施《旅游法》问责机制下旅游管理专业人才法律意识的系统化培养。
  关键词:旅游法;旅游管理人才;系统化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45-0123-02
  一、旅游法对旅游行业法律意识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颁布与实施以来,对景区、旅行社、旅游餐饮、旅游饭店、旅游规划等行业有了一定的规范,同时对政府、旅游者、管理者、经营者、从业者的素质和行为也提出了严格要求,对旅游行业的法律意识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政府角度
  《旅游法》的出台,对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紛处理、法律责任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1]。《旅游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建立旅游综合协调机制,要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要设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同时要设置旅游安全综合保障机制。比如在旅游执法的时候,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采取联合执法的机制,可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主观能动作用,促进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达到最优的执法效果,使旅游纠纷、市场秩序、法律责任等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这就需要政府从上到下,在旅游相关部门中均要贯彻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
  (二)旅游者角度
  中国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人次和国内旅游消费、境外旅游消费均列世界第一。但在旅游活动的开展过程中,由于旅游者法律意识淡薄,旅游市场不规范等原因,使得旅游纠纷频频发生,旅游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旅游法》中对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规定,旅游者有知悉真情权、拒绝强制交易权等五项义务。为使旅游者行使其旅游中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必须开展旅游者法律知识教育,贯彻法律意识。
  (三)旅游从业人员角度
  《旅游法》规定了从业人员的从业资质、对其从业要求做了详细规定,加大对违反规定的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处罚力度,对从业者的素质和行为提出了严格要求。
  二、当前旅游管理专业建设中法律意识培养现状及问题
  (一)课程体系设置方面
  我国长期没有旅游基本法,在旅游管理的课程设置中,与旅游法相关的课程只有《旅游法规》或《旅游法学》等。课程设置的课时有限,课程大多采取纯理论讲授方式,使学生在学习中感觉枯燥乏味,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都非常有限。有些学校将本门课程设为专业选修课,在大四开设,不仅导致学生没心思学,而且有些学生选不上,使得本门课程形同虚设。还有些学校如中山大学旅游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的旅游本科专业取消《旅游法规》课程[2]。
  (二)实践环节设计方面
  《旅游法》相关课程目前在实践环节设计上也存在不合理现象。首先,在校内实训环节上基本是空白,究其原因在于师资力量不足,实训需要任课教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知识背景,但目前担任此课程的老师大多是旅游管理专业,所以难以进行切实具体的指导。其次,在校外实践环节上,由于旅游行业的恶性竞争和一些不健康的形态长期存在,使得行业环境给人才实践培养带来巨大困扰。
  三、旅游管理专业法律意识系统化培养的对策
  (一)重视法律意识薄弱带来的问题,提高《旅游法》课程地位
  《旅游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旅游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就是人力资源,教育是旅游专业人力资源培养的根本保证,旅游管理专业人才法律意识薄弱是长期制约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带来了系列问题,应加大重视。在《旅游法》问责机制下,要重视法律意识的系统化培养,从课程设置上进行改进。
  (二)调整法律知识系统化教学内容,加强同其他课程的横向沟通
  《旅游法》的出台对旅游教育来说,既意味着政策空间的进一步拓展,也在师资、课程、教材上给旅游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更多更新要求,因此,应完善课程体系,提升法律意识系统化学习的教育理念,培养更符合社会需求的旅游专业人才。
  首先,在《旅游法》课程中,对现有的旅游业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系统化的梳理,重点放在三大板块的理论学习,一个是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旅游基本法;另一个是国务院法制办颁布的各个相关旅游行政法规,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等;最后一个是国家旅游主管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及各省市地方法规。
  其次,对旅行社管理、导游业务、景区管理、饭店管理、餐饮管理等课程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加强这些相关课程的法律知识系统培养。再次,教师应适时补充最新的前言法律法规条文,将最新的法律知识传播给学生。
  最后,针对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还应由法律专业的老师开设一些法律基本常识方面的选修课程,把学生培养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专业优秀人才。
  (三)加强旅游管理专业教师法律意识培养,加快实现教材改革
  旅游管理专业课贯穿旅游法的法规体系,作为旅游管理专业教师,要精通新旅游法,尽快对专业教师开展《旅游法》专题教育,要让教师知法、懂法,对传统教学中一些与旅游法不相适应的内容、手段进行修改完善。为此采取送出去、请进来、专题讨论等方式,加快将教师培养为熟悉精通《旅游法》的专业教育人才,甚至专家。
  (四)采取多种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法,使法律法规得到切实应用
  在课堂实验环节,首先可以设定情景案例教学,让学生充当不同的角色,增强学生学习旅游法的兴趣,同时深刻理解行业中的旅游法,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实践应用。其次,可以采取课堂辩论的形式,选取旅游业实践工作中一些热门法律法规问题进行正反方辩论,让学生多途径去搜集资料,提升其法律意识。再次,可通过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活动,检验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对旅游相关法律知识主要内容的掌握情况,活动可将与旅游息息相关的一些热门知识作为测试主要内容,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校级竞赛,然后再组织和兄弟院校的跨校竞赛,进而推评选出不同等次,使法律意识培养真正实现系统化。最后,还可采取“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由学生集中运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实践,请法律专业教师或者律师做评委,让学生熟悉法庭的诉讼环境,培养学生的系统法律意识。
  在课外实习环节中,加强对学生的法律知识系统化学习,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实践,如系部对学生实习的管理上,可以采取让学生拟定顶岗实习合同,进一步理解旅游经营者和雇佣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实践中学习旅游法规。其次让学生在实践学习中,深入到旅游行业企业内,通过实际工作来检验自己的法律意识是否健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法制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
  [2]曹扬.《旅游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法制博览,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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