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的过程中,主要存在“资金池”模式、“刚性兑付”承诺、关联交易缺乏防火墙的问题.而于2018年4月正式出台的“资管新规”就针对这些问题明确了核心的“四大要求”:打破刚兑、规范资金池、去除多层嵌套、净值化管理.在此背景下,我国目前的理财产品数量有所下降,但产品类型占比在短期内还无法形成明显转变;理财产品以投资债券资产为主,但当前债券市场出现的多次爆雷事件可能会对产品的收益和风险产生明显冲击;同时,尽管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是理财产品主要的发行主体,但是其他银行在经营中的风险不能忽视.在此基础上,构建理财子公司可以加强银行自身的风险控制和业务经营协同效应;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强化和细化监管的方式,在高质量的金融业发展中实现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