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必然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为了防止社区矫正成为一种新的“劳动教养”,我们必须顺应法治社会的发展趋势,从总体上把握社区矫正的应然走向.社区矫正的性质将从一元向多元转变;社区矫正的价值选择将从秩序优先转向人权优先;社区矫正也将更注重法治原则、复归理念和矫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