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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基层社会的治理历来是中国政府治理策略的重点之一,基层司法便构成了整个司法制度的支架。但同时面对中国九亿多得农民和广阔的农村社会,我们又深深发现广大基层社会对法律服务,对司法救济的巨大诉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一个应时而生的特殊群体,因其收费的低廉以及固有的地方性优势等等因素在我国的法律服务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存在受到了来自官方、民间、媒体等各界的诸多质疑,受到了政策上的不断压制。那么对于这样一种制度其存在的合理性和现实性意义到底在哪,这将是本文讨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