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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强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此条规定是户籍改革的一大亮点,作出如此明确要求后,辛辛苦苦争得一点发展机会的进城"农民"是否可以避免"净身出户",关键还是在于农民"三权"能否随时随地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