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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不仅要对股东负责,更应该对社会、对公众负责
《董事会》:你此次获得“最具社会责任董事长”这一奖项,您对此怎么看?
罗东江:首先,我当然感到非常荣幸。说实话,我好像是第一次站在领奖台上,而这一次就获得了“最具社会责任董事长”,可以说是对中化国际多年来关注社会、回报社会的一种肯定。不过也可能是我们做得一直不够好,所以直到今天才获奖,但无论如何,我们中化国际会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做一个负责任的上市公司。
《董事会》:中化国际早在2005年就推出了《中化国际公司责任报告》,可以说开中国上市公司之先河,请问你们为何如此强调上市公司的责任?
罗东江:其实我们早在2004年就开始酝酿准备做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2005年我们正式推出了《中化国际公司责任报告》。今天看来,这应该是中国上市公司第一本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化国际社会责任理念的内涵可总结为:关注于与包括股东、员工、客户、社区、供应商和自然环境等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和谐共融,推动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员工福利和社区协调发展,践行引领行业发展的社会责任典范,铸就受人尊敬的伟大公司。
中化国际社会责任的践行,是在历年来公司治理、商业责任、公司责任等方面运营成果的基础上,迈向一个企业公民为构建和谐社会培育可持续发展核心竞争能力更高阶段的里程碑。
《董事会》:很多上市公司一直是以利润为导向的,毕竟每年年报的公布要给股东一个满意的交代,于是上市公司的很多活动都是以增加盈利为目的,在这种大环境下,每个上市公司的压力都不小,中华国际还是在兼顾了盈利目标的前提下提出了公司责任,有什么动因吗?
罗东江: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企业总体水平决定国家经济水平,企业的总体效率决定国家竞争力,而企业的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对社会的发展更加有意义。
随着中化国际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我们越发地意识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固然重要,但企业的社会责任形象更不能被轻易忽视,它与企业的诚信、品牌一样,都是企业长期生存的重要保障。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世界悄然兴起了一场“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各国、各企业无不感到它的存在和巨大影响。中国在经历了加入WTO五年的洗礼过程,我们看到了中国正在迅速融入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在经济的世界舞台上,各方对话的基础只有一个,那就是市场。中国的企业走向世界,首先是按照市场化规则来改造自己。市场化的实践业已证明,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企业健康质量的竞争。企业的健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基本制度,取决于公司治理是否健全和有效。中国企业已经步入到践行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关键里程。
《董事会》:中化国际在社会责任的意识上可谓先人一步,那么在实践中是如何具体执行的呢?
罗东江:总体而言,中化国际强化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历程总体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强化公司治理改善、践行公司责任。
中化国际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董事会始终致力于以建设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主要工作目标,在完善公司治理的道路上继续探索。从2002年起陆续引进五名独立董事,建立了以独立董事为主体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并以此为基础展开董事会运作。中化国际也是国内最先按国际标准公开招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寻找并缩小与国际优秀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水平上的差距,推动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开展,2004年、2005年公司董事会连续两年出资聘请公信力与知名度最高的美国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公司进行公司治理评级,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05年在2004年5+的评分基础上上升为6,即用全球企业的统一标准来衡量,中化国际的总体治理水平达到中等偏上。
第二阶段:巩固公司治理成果、践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
企业竞争已进入全面责任竞争时代,并引发了一场社会责任的竞争。这一点上,我们的控股股东——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有一个简单的例子:
为满足中国农业对磷肥的需求, 中化公司于1989年以1.2亿美元收购了美国钢铁公司农化分公司的全部资产,成立了美国农化公司,简称“美农化”,公司就坐落在佛罗里达州的福米市。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本世纪初,世界粮食储备持续增加,磷肥需求随之萎缩。中化公司认为继续生产磷肥,不但会无谓地消耗资源,而且将得不偿失地影响环境,因而做出了关闭美农化的战略决策。当时,中化公司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直接让美农化破产,根据美国法律,作为母公司的中化公司可以不承担任何环保责任;另一种是负责任的关闭美农化。经过认真研究,中化公司认为直接破产不但会给当地政府和居民造成巨大冲击,还将严重损害中国企业的对外形象。2005年11月,中化公司本着对国家和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超越了本应承担的责任范围,郑重宣布关闭美农化并承担全部环保责任。
正是在控股股东这种社会责任理念的影响下,中化国际董事会在中国上市公司中率先践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获得公众广泛认可及荣誉、引进美国“标准普尔”评级、成为国资委优秀公司治理模范的前提基础上,结合中央创建“和谐社会”的宗旨,明确提出“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这一更高层面上高度关注公司的社会责任宣导和践行方面将做出卓有成效的努力:在2005年率先发布《年度公司责任报告》的基础上,2006年持续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建立和健全EHS(安全、健康、环保)组织体系、制度机制和文化宣导并落实到每一个经营单元;按照国际标准投入数十亿元资产更新、完善化学品物流、橡胶、化工实业以及焦炭等产业领域安全、环保设施的升级换代。可以说,中化国际的社会责任战略是实现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措施和保障。这是一个企业公民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责任和使命,也是企业今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所在。
《董事会》:据了解,在国内化工企业和物流企业中,推行社会责任理念中化国际是走在前面的,中化国际的实践经验有哪些可以和其他企业分享?
罗东江:毕竟我们是发展中国家的上市公司,一切规则我们还是要根据实际来制定,也就是说建立社会责任我们也得有本土标准。我们强调中国公司的发展阶段是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期,而且我们有强大的政府调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都应当有本土标准,而这种本土标准应该更多的是体现公司的意识和公司行为而不是体现政府的监管行为,这是很重要的。